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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在美国胜诉

2000-09-27 来源:生活时报 晓萧 我有话说

1999年初春,广州雅芳公司(AVON)的计算机软件侵权一案在南北各大重要媒体成为炙手可热的焦点,人们称之为“中国知识产权第一案。此案被关注的要害有二:一,这是中国留学生开办的高科技公司PU公司(PacificUnidata)状告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雅芳公司,小公司与大公司较量;二,原告索赔3000万美元是至今为止最高的知识产权索赔案。

其实,PU公司已于1996年9月就在美国起诉了向雅芳公司提供产品的UI公司(原Unidata,后称为Ardent软件公司)侵犯PU所拥有的Unidata软件在中国地区著作权。经过4年旷日持久的等待,终于传来了佳音———今年9月11日由美国仲裁庭宣布《裁决书》。该《裁决书》认定美国UI公司侵犯PU著作权,美国UI公司向PU公司赔偿侵权损失3,597,114美元,并向PU赔偿一切律师费用,暂定为521,367.71美元。在《裁决书》上签字的是双方选定的仲裁者位于美国加州PalaAlta的ScottDonahey先生。

虽然此案在中国的起诉还没有最后结果,但是这件万人瞩目的案子最核心的问题却有了一个明确的说法:即Unidata软件在中国地区的著作权归PU公司所有。面对这一胜利,PU公司的总裁岳明先生感慨地说:“赔几个钱是次要的,关键是我们讨回了中国人的尊严。”

案情始末

1984年,改革开放以后首批赴美留学生岳明、岳阳等人创立UI公司。在极为艰难的条件下,历经5年,他们开发了大型数据库系统管理软件Unidata。这套软件上市后颇受市场欢迎,1991年年销售额已达750万美元。1992年岳明、岳阳十分向往报效祖国,希望把自己公司的技术成果带回祖国去,于是将UI公司转给新的股东,并在香港成立PU公司。为此,新的UI与PU之间签定了《授权总协议》,协议规定PU拥有Unidata软件在中国地区的一切知识产权。

正当岳明准备将自己的软件推向中国市场的时候,UI公司却突然终止了《授权总协议》,并在法院起诉岳明和PU,企图夺取Unidata软件的著作权,结果岳明据理不让,UI败诉,赔偿PU50万元美金。两家重新签署了《授权总协议》。同时,为了安全起见,岳明在中国的版权局软件中心申请了该软件的著作权。

1995年,广州雅芳公司在PU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JK(jenkon)公司购买Unidata软件,并在中国的销售管理过程中(包括传销)广泛使用,取得了丰厚的效益。PU得知后正式向国家版权局投诉雅芳的侵权行为,国家版权局明确指出雅芳侵犯了PU的著作权,并对其罚款人民币49万。雅芳如数交纳了罚款。

同时,PU公司于1996年9美国科罗拉多州起诉UI公司,指控其欺诈和违约行为。1997年,PU公司和北京京延电子有限公司共同向广东省高法上诉雅芳的侵权行为,要求赔偿3000万美金,因为PU公司已经把Unidata软件在中国大陆的独家代理、经营、开发汉化和销售权给了京延公司,有效期为17年。京延公司又以5000万美元把Unidata软件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的独家使用权转让给中国某公司。由于雅芳已经使用了Unidata软件,致使这桩独家使用的生意未能做成。PU和京延损失重大,这也是PU和京延索赔开出天价的原因。1998年6月18日,广东省高院判决雅芳赔偿原告1200万美元,雅芳不服,继续上诉。

致命点在“著作权”

这件看似错综复杂的案子其实像一个包满棕皮的椰子,问题的核心就在于“著作权三个字。Unidata软件的创始人是以岳明为首的一些中国留学生,这是不争的事实。中国版权局在PU投诉之后对雅芳作出的《处罚决定》也说明了这一点。甚至雅芳如数交纳罚款,被投诉后及时更换软件等行为也从侧面证实它也承认这一点。但是围绕软件的著作权,从来就没有消停过,一切上诉也罢,调停也罢,都是从这里引出的麻烦。自从岳明将UI公司的股份转让之后,新的UI公司便开始惦记Unidata软件的著作权,他们不等岳明的香港PU公司站住脚,就慌忙终止了《授权总协议》,以为几个年轻的中国人未必敢和他们这个亿万富翁争个高下。没有想到中国的知识分子并非都是“一介书生,岳明愤而赴美应诉并且胜诉。这是向Unidata软件著作权挑衅的第一个回合。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仅仅相隔不到一年,1996年6月UI公司总裁又致电岳明,说有一个客户(雅芳公司)要在中国购买安装Unidata软件,请求由UI直接卖给他,并拒绝提供这个客户的联系办法。岳明拒绝了。谁知这个客户早在当年4月就通过Jenkon公司买到了Unidata软件并且大肆使用。可见UI也好,Jenkon也好,雅芳也好,并没把PU放在心上,以为可以对付过去。这是对Unidata软件著作权的再一次挑衅。

1997年PU在广东高院上诉后,雅芳又曾提出PU拥有著作权的质疑。使得早已清楚的事实一时再次陷入朦胧。用PU的说法,美国UI、Jenkon公司和雅芳三家共同挑战PU公司对Unidata软件的著作权。

著作权背后是软件的价值

那么人们会问:一个软件的著作权,值得这样大动干戈吗?一家是跨国公司,一家是亿万富豪,竟然和一个小小的PU和京延公司闹得不可开交。双方耗时四五年之久,都投付了数百万美元,这中间的潜台词到底是什么呢?案子之外我们必须提到这套软件的价值。

据了解,雅芳曾在向美国法院提交的“反对禁令动议中说道:“如果发布临时禁令(指停止使用Unidata软件),则广州雅芳和其在中国的数千经营点将面临实质性的生意崩溃———保守地说,这种损失将超过1000万美元。可见这套软件的作用非同小可。

据PU公司总裁岳明介绍,Unidata软件是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类似的软件只有美国几家公司有,在全世界范围内,日本、欧洲都没有能力开发同类型的软件产品。在中国,尽管花费了大量资金,至今还没有出现在商业中有实际使用价值的同类产品。在中国日益重视信息安全的情况下,有关领域的各个部门,都还在使用美国进口的软件,不包括任何源程序。这样,我国的技术人员就不能解读黑盒子软件的内部情况,这对我国的信息软件造成一定的威胁。而Unidata软件在世界上拥有数百万用户,是非常成熟的系统。它可以向客户提供软件的全部技术,包括源程序、专利,并且根据客户需求继续开发新的升级版本。外国的软件商从来不向中国客户提供源程序,更不要说继续开发新的升级版本。对于大型数据库而言,一套源程序的价格至少要几千万美金。作为中国留学生,岳明岳阳当初是想把这具有极高价值的软件产品带回祖国,投放市场。不想这个美好的愿望却因为一起侵权案而滞后5年。美国仲裁为岳明的希望带来了曙光。

这件闻名遐迩的知识产权侵权案尽管还没有画上句号,但它仍然给突飞猛进的IT行业带来了反思和教训,也给Unidata软件在国内发挥应有的贡献打开了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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